陕西发改委:对虚拟货币“挖矿”用电实行差别电价
4月26日消息,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虚拟货币“挖矿”用电实行差别电价的通知:对虚拟货币“挖矿”用电实行差别电价,执行“淘汰类”企业电价,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1元(含税)。
我委将根据整治情况适时提高加价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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